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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游艇法规与管理

(时间:2008-11-15 10:19:47 共有 人次浏览)

      在西方国家里,游艇的管理就像管理私人小车差不多,相当宽松,游艇主人在自己的沿海里任意航行。西方人开游艇就像我们现在开小汽车一样任意飞驰,穿州过省,没有人为的关卡。


      目前,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制定的游艇海事法规较为完善,较适合当地船东的游弋。但由于国家的游艇海事法规例欠缺,港澳地区的游艇只能“游”世界,不能“游”中国沿海。而台湾和大陆各沿海省份都没有一套完善的游艇海事法规。其原因当然是海峡两岸政治分裂的因素了。


      我国现在还没有独立科学的游艇管理法规,突出在法规管理方面主要有三大缺陷:


      一是中国的船舶法没有将商务船只和私人游艇区分开来,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机构都还不知道怎样管理私人游艇。现有的是针对商业船舶的,政府部门在面对私人游艇时不知所措!瞎指挥、乱下药的都来了。在中国购买游艇所需的手续要比在其他国家更为复杂,这将成为中国游艇产业的路障;


       二是私人游艇驾照也是困挠游艇买主的一大难题,很多游艇因为买主没有游艇驾照,而变成了“旱鸭子”。目前,无论是珠三角地区、还是长三角地区,拥有游艇驾照的多数为船舶公司和游艇俱乐部工作人员,在市民中拥有私人游艇驾照者寥寥无几;


       三是对游艇航海区域实行分割管制,缺乏统一管理,致使国内不同地区的游艇不能跨区航行,这种政治地理人为地分割中国东部美丽的自然地理,严重影响了中高产阶层购买游艇的积极性,堵塞了中国游艇市场的前路。

 
       简而言之,我国现在的游艇管理法规比较突出的主要在两个问题上:
        一个是游艇驾驶执照复杂化;
        另一个是游艇航权也复杂化。


        又以上海为例:由于上海没有专门针对游艇驾照的考试发证机构和相关的管理条例,因此上海拥有私家游艇的游艇船东没有权利享受自己独立驾驶游艇乐趣。为了避免“无证驾驶”的尴尬,游艇船东们只能聘请有船员证的船员或者自己参加培训,考取所谓的《内河船舶船员的职务适任证书》, 这是管理部门一刀切地把私艇(游艇)混到商船里面了。 商业船艇都是公艇,是公众使用的交通工具。它们的航行和靠泊都要有固定的航线和港口,而且都依经济原则市场化运作,政府的海事部门也是按商业原则进行市场化管理;


       而游艇是私艇,是私人玩乐航海的娱乐船艇。它们是个性化的东西,航行起来没有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其使用是根据每个人的喜好和小团体的休闲需要来进行。西方国家政府对游艇实行开放式的宽松管理,而目前中国大陆政府对游艇不恰当地采用了南辕北撤的封闭式的严厉管制 现在最难解决的就是驾照问题!因为要想驾驶游艇出航,驾驶者必须要持有驾驶执照。


      我们先看上海。 现在的游艇船东去考《内河船舶船员的职务适任证书》,也就是商业用船的四级资质。这是目前上海游艇船东独立驾驶游艇出航的唯一“证式之路”。 目前上海这个“证式之路”航权还是有很大的局限性。《内河船舶船员的职务适任证书》只能在内河航行。持有这个驾照的游艇船东们的航线只能是米市渡渡口以西的一段黄浦江直到淀山湖和太湖,从吴淞口到米市渡的这一段则不能航行。此外还有苏州河和淀浦河。而玩游艇本来就是图个痛快,无拘无束,如果还有一些通航限制的话,那这本游艇驾照就失去它的意义了。 西方国家是没有这种限制的! 因此现在的游艇大多还是通过雇佣船长进行游玩。 由于目前上海的航道主要是偏向商业运输、装卸货物等用途,所以还没有考虑往运动、休闲、娱乐的游艇产业方向发展。我们认为:游艇产业的发展,船员驾照只是其中的一个问题,更重要的是,整体的规章制度要完备,比如船舶检验、登记、航道和海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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