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员 | 商贸通服务 | 帮助信息 | 广告服务 | English | 繁體版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展会服务
以商会友
我的商务助手

高级搜索 热门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 中国游艇网首页 >> 商业资讯 >> 政策法规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商机资讯订阅

山东青岛部分海域禁止船艇航行

(时间:2008-9-10 23:52:50 共有 人次浏览)
    青岛市5日发布《关于维护残奥帆赛期间海上治安秩序的通告》,对沿海一线相关海域内的游泳等活动以及船艇航行进行禁止,维护残奥帆赛期间海上的治安秩序,保障赛事安全、顺利进行。 
    《通告》规定,自9月7日8时起,至9月13日18时止,汇泉角以东至赤岛以西,南至青岛港主航道北边界限的海域,与赛事无关的游船、游艇、摩托艇(水上摩托车)等船艇禁止驶入航行。其中,天林花园小区至小麦岛沿海一线的海域,禁止进行游泳、潜水、捕捞、设置定置网具、投放漂浮物和航海模型等活动;相关船舶应在指定的码头、泊位、停泊点停泊,船主应当在当地公安边防部门指导下加强管理看护。对于违反上述《通告》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北京残奥会帆船比赛将于9月8日至13日在青岛举行,期间,将进行单人龙骨艇2.4米级、双人龙骨艇SKUD18级和三人龙骨艇索纳级三个级别比赛。 


我要评论】 【推荐给朋友】 【编辑: 信息中心】 【关闭窗口
● 本信息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权,请来电告知,本站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游艇网证实,仅供您参考。
● 本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打印 打印该页
相关资讯 更多资讯

发表评论

最新资讯

热门资讯



中国游艇网? 版权所有 ?2005-2006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客服电话:0519-88017751 88017765

访问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