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长江航运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交通部决定对长江下游江苏段航道全面实施船舶定线制度。实施船舶定线制是我国内河航运的一次重要改革,它的核心就是摈弃几十年来内河“下行走主流,上行走缓流”的旧规则,提出了“遵循大船、小船分流,避免航路交叉,各自靠右航行”的新规则,这一改革必将对长江航运建设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长江干线航道航行标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调整方案)》就是长江这次航路改革的起动工程。
该项工程不仅意义深远,而且工程建设本身包括标志建造与规范,标志调整与配布等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可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针对这一状况,长航质监中心站组织长江航道局、长航监理公司和南京航道局等参建各方的专家,参照国家、行业等有关标准,结合长江下游航道实际情况,起草了《长江干线航道航行标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调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本《标准》于2003年5月8日由长江航务管理局颁布实施。该标准的实施不仅对推动长江航道航路改革,促进长江航运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通过完善和修订,还能填补我国内河航道航行标志设施建设工程行业标准上的空白。(转自长江航运信息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