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规定4月1日起乘客上船必须穿救生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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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7-4-3 13:53:15 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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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从4月1日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始启动“救生衣行动”:全省所有客渡船、旅游船必须按照乘客定额100%标准配足救生衣,乘客上船必须100%穿好救生衣。
4月1日“救生衣行动”启动仪式在四川乐山大佛景区举行,景区航务(海事)处处长胡有顺告诉记者,乐山大佛景区有44艘游船,平均每天有2000名乘客上船,旅游黄金周时每天会有8000人上船,“救生衣行动”将是保障水上交通旅游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对于游客没有穿好救生衣就航行的船舶,一律采取停航措施。
记者了解到,客渡船、旅游船船员被要求在工作期间自觉穿好救生衣,并指导、监督乘客正确穿戴救生衣;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码头、渡口的管船员、签单员对救生衣配备不足或乘客没有按规定穿好救生衣的船舶,将一律不予签单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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